填寫線上網路申請表 → 待園區專人聯絡與審核 → 申請者實地勘察 → 不同意、同意-演出(活動)內容、合約、費用等討論 → 簽訂合約後,限定期限內繳清保證金 → 活動三日前繳清場地使用費、水電費、空調費、設備租借費等費用 → 配合召開場地討論會(排練演出) → 演出(活動) → 演出(活動)結束後於活動場地檢查表確認恢復場地與否 → 通過-退該保證金 / 不通過 → 後續修復或賠償 → 結案
※若活動超出租用時限,園區保留權利按超時比例收取額外以每半小時計的場地租用費。
※需要在申請表上註明參預活動的預計人數,並採取合適的措施和安排動線來確保活動期間內,租用場地內的人數不超越其可容納人數的上限。
※申請人應妥善維護租借場地相關設施完整及周邊環境整潔,使用完畢後應立即回復原狀。
※嚴禁在租借場地之地面、花木及其他設施上噴漆、書刻、打釘、打樁、吊掛等行為。
※嚴禁在租用場地使用危害物品,例:任何產生煙霧、火焰或爆炸等類似效果之裝置或物品、派對紙屑炮及派對火炮或類似物品等。
※園區國定古蹟,建築大部分無法進行釘掛黏貼、飲食,需經園區核准後,方可活動期間內在指定的位置擺放、張貼、懸掛活動等相關物品,否則不可擅自在任何位置擺放、張貼或懸掛,以免破壞或弄污。
※活動之相關佈置、設備、物品之保管及安全事宜,均由場地使用申請人自行負責,若遺失本園區恕不負責。
※需在活動結束後,移除所有帶來的器材、道具、物品、張貼海報等。
※場地租借費用不含任何清潔與垃圾棄運服務,活動結束請自行清潔、復原,並攜回垃圾,如需協助請提出申請,費用另計。
※活動所需之電源、音響及相關器材輔助設施,均由場地使用申請人自,如需租借請提出申請,費用另計。
※園區無附加任何活動專用停車位及折抵優惠。
相關場租費用請洽 業務部(04)2331-7985
● 匯款帳戶戶名:林本堂股份有限公司
● 銀行:009彰化銀行-霧峰分行
● 帳號:5852-01-019902-00
付款方式可使用ATM轉帳、匯款或至現場付款,匯款完畢請務必告知匯款帳號後五碼。
連絡電話:04-2331-7985
E-Mail:wufenglins.yyo@gmail.com
宮保第 | 坪數 | 單位 | 容納人數 | 備註 |
DIY室 | 7.8 | 時 | 10 | |
文物展間 | 18.4 | 4時 | 3間(6.5+6.9+5)坪 | |
帳房 | 11.9 | 4時 | 30 | 含冷氣 3間(4.8+3.5+3.6)坪 |
全區 | 部分使用空間除外 淡旺季、包場另議 |
大花廳 | 單位 | 容納人數 | 備註 |
日間 | 時 | 300 | 淡旺季、包場另議 |
夜間 | 時 | 300 | |
場地佈置 | 時 |